第66章
,只能绝望地看着大如锤头的火拳落下。 “三锤!”炎奴瞬间将他轰杀成渣。 …… 早在看到城中心,有烈火构筑的人儿升天,妙寒就带着五百民兵,护送着百姓,缓缓入城。 上万名百姓,脸色与之前已然有所不同,可谓精力旺盛。 但见到了满城的尸骨,还是面带惧色,心中戚戚然。 同样的,城内破败房屋中躲藏的幸存百姓,透过缝隙见着他们,也是不知所措。 “乡亲们莫要害怕,我等是官军,特来营救百姓,城中胡蛮妖魔已然尽除!” 妙寒高声道,虽然武功一般,但她如今的功力也是百年,声音传出老远。 她说完后,又有麾下民兵跑到不同街道重复一遍。 这些民兵也同样因为炎奴的血肉精华,而功力浑厚,一个个声动四方。 如此一来,虽然他们看起来就不像是正经兵,还穿着破烂衣服,但这声势浩大,还是让不少百姓大着胆子出来。 百姓看着入城的这伙人,心说才刚进城,就号称妖魔尽除?难道能掐会算不成? 可他们,还是选择相信。 毕竟再差,能差到哪里去? 经历了妖邪虐城,百姓无依无靠,可谓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现在谁说来救他们,他们都信,都愿意跟着走。 最起码,是个人! “唉。”妙寒看着一个个面黄肌瘦,蓬头垢面的百姓,从各种废墟或者小屋里钻出来,就不禁悲戚。 一方面是哀叹这世道,另一方面,也是头疼要保护的人更多了。 广固城人口极多,经历过这么大的劫难,随便一片城门口的屋舍,都还有这么多人。 可想而知,整座城恐怕幸存了两三万。 还有个不知道算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的情况,那就是目之所及处,没有老弱…… “你们真的是官军?” 中年文士带着几十名武者,迎了上来,他看出妙寒肯定是士人,但这支乱七八糟的民兵队伍,也肯定不是官军。 “高密城斥候营秘书令史,朱妙寒。”妙寒向她行了礼节。 “在下乃广固城都尉,凌治。”中年文士回礼,但是脸色古怪,斥候营? 斥候营怎么杀这来了?一群斥候竟然跑来光复失地? “那之前入城的豪杰是……” 妙寒说道:“正是斥候营的军侯。” “???”凌志与一众武者都懵了,一个小小的军侯,把胡蛮妖魔当狗杀? “为何只派斥候营来?有如此猛将在,应该派大军来驻守广固城啊。” 妙寒将他们的原本的任务告诉了凌志,随后说道:“……姜军侯本是想寻找敌军主力,结果跟着胡蛮游骑,杀到了饮马镇,斩获秃发酋长的祖父,以及六名叔父……营救了百姓万余。” “因为带着百姓,回不去了,干脆向北攻城,收复失地……” 听到这梦幻般的经历,凌志瞠目结舌。 这时,北边一阵骚乱,十几骑胡蛮仓皇逃来。 后面正是炎奴,挥舞长枪,一路掩杀。 他解决了妖怪,就开始清理胡蛮,这些骑兵跑也跑不赢,而且住在城中心,更是没地方跑。 好不容易跑到城门这,就剩十几人了,还迎面撞上妙寒一伙。 “民兵营,杀贼!”妙寒立刻拔剑前指,号令民兵营出动。 这群民兵虽然功力深,但实战经验太低,正好拿这残兵败将试试手。 民兵都是从难民里解救出来的乡勇,他们被困在饮马镇,见识过太多残暴。 妻儿老小,皆死在秃发氏手中,可谓是血海深仇,当即拔刀猩红着眼就冲了上去。 黄半云一马当先,作为领导他们的悍将,率先与敌人短兵交接。 就连凌志和那几十名部曲武者,也冲杀上去,大喊杀贼。 炎奴见状,便收手了,扛着枪纵身一跃,跳到妙寒身边。 妙寒嘴角一抽,扔出一件破衣服给他披上。 “杀贼!” “杀贼!” 民兵吼声很大,气势很足。 然而敌人,也不差,甚至更凶悍。 秃发氏就算只是普通的士兵,也不失血勇。 知道必死,纷纷爆发出困兽之斗的凶悍气息,与民兵营绞杀在一起。 以寡敌众,丝毫不落下风,甚至凶兽化后,反杀了好几个。 妙寒对炎奴说道:“不要帮忙,你不可能永远护着他们。” “他们是兵,如果连十几名胡蛮都解决不了,何谈报仇血恨……” 炎奴嗯了一声,他知道妙寒的计划。 乃是带着百姓和民兵北上流窜,遇城攻城,遇敌杀敌,避开敌人主力,绕一大圈再回到南方。 而炎奴他则要留下来,阻挡亚克与修士。 两边要分开行动,否则打起来,光是战斗波及,大家就受不了。 而且与这些百姓相比,秃发氏更想知道是谁杀了他们的修士,并将其解决。 所以只要炎奴还在,其他人就不会是敌人的首要目标。 既如此,这支民兵营非常重要。 一个个都是百年功力,也有些三流武艺,再加上黄半云作为先锋,他们的战力绝对不差。 果不其然,胡蛮的困兽斗并没能坚持太久,很快就倒在众多民兵,势大力沉的乱刀劈砍下。 “嗯?” 炎奴忽然听到了嘈杂的吵闹,一偏头,看到有十几名百姓,涌入一座破败小院。 小院里传来女子的叫声,然后还有百姓的惊呼。 “韩铁刀,去看看怎么回事。”妙寒眉头微皱。 “我去吧。”炎奴扛着枪,刚靠近院子,就嗅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正是从院子里飘出来。 他走进去,只见院中一口大锅,十几名百姓围着从里面捞肉。 一名瘦弱的女子,缩坐在正堂前的台阶上,披着衣服,有些衣衫不整。 韩铁刀一眼便知状况,说道:“百姓饿极了,闻到这院子里有肉香,就忍不住寻进来……咦?” 走近了才看清,百姓合力用木棍从沸腾的锅里捞出来的,是一条大白腿,他们正是因此发出了惊呼。 “锅里是人?闪开!”炎奴大喊一声,冲上去一枪把锅砸碎。 滚烫的开水四散流出,百姓们纷纷退开,露出锅里糜烂的白肉,只能勉强看出,这好像是个女人。 “秃发氏!”炎奴长枪一顿,还以为这是秃发氏或者妖怪干的。 他跳出院子,但这座城已经没有胡蛮了,民兵营的战斗已经结束,正在分裂秃发氏骑兵的尸体泄愤。 妙寒询问炎奴院子里何事,炎奴一五一十说了。 刚刚参与完战斗,笑着走过来的凌志等人,见状默默听着不吭声。 “不对……”妙寒听出古怪,妖怪怎会煮食?要炼丹不成?都是用吸元秘术。 胡蛮倒是有可能,但胡蛮都在城中心。 她听说里面还有个女人,便翻身下马走了进去,询问那名瘦弱女子。 凌志等人,硬着头皮跟了进来。 瘦弱女子十分得体,一开始很懵,就缩在台阶上,但见到自己夫君都跟在人后,便立刻起身行礼。 “妾身瑶珠,见过公子。” 大晋朝皆以服饰识人,妙寒是一身男人的冠服,哪怕长得比女人还漂亮,也要称公子。 妙寒回礼,问她发生了什么。 瑶珠一直待在院中,早已心存死志,对于外面的事并不关心,只晓得打起来了。 十几名百姓闯入时,她甚至没有穿衣服,只是无意识叫了一声,就默默穿好衣服坐在一边。 炎奴妙寒这么一帮人闯进来,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便一五一十地说了。 “什么?你干的?”炎奴蓦然回首,盯着凌志。 凌志本来不慌,被炎奴这一盯,慌得要死,好像被猛兽盯上一样,头皮发麻,浑身汗毛战栗。 “你跟胡蛮一伙的!”炎奴一枪打来。 “我……我……”凌志心中惶惶,嘴里就结巴。 见到长枪砸下,整个人都木了。 千钧一发之际,反而是那瑶珠,惊呼着扑上来。 她抱住了炎奴手臂,炎奴瞬间收回了功力,以免把她震死。 “大人不要,夫君为时局所迫,我与姐姐都是自愿舍身,还请手下留情。” “为啥啊?你活腻了?”炎奴惊奇道。 他话说的直白,瑶珠都给噎住了。 凌志此刻缓过劲来,连忙说道:“这位军侯,她们皆为在下的爱妾,在下召集义士欲于胡蛮拼死一战,奈何大家几日未进食……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炎奴眨巴眼,更怒了:“你杀胡蛮不是为了保护家人吗?咋地先把自己家人杀了?” 凌志梗着脖子:“没有国何有家?国朝沦丧至此,我等深陷死地,正当破家报国,唯一死尔!” 瑶珠不断应和,众多武者也尽皆慷慨激昂。 “是么……”炎奴见他们一个要报国,一个又舍身,撇撇嘴不说话了。 妙寒叹息着走到瑶珠面前,问道:“既然二位如此恩爱,此事也不好追究,终究是胡蛮的错。” “好在我军攻下城池,已然除尽了妖魔。” 瑶珠先是茫然,随后惊讶道:“妖魔除尽了?公子神威!” 霎时间众人皆楞,外面这么大动静,此女竟然不知道妖魔除尽?刚才民兵营都大声喊过了。 妙寒流露出果然如此的神色:“你根本就不关心院外的事,还说是为了国家大事?” 瑶珠看向凌志,抿嘴道:“妾身不懂大事,但反正是要死,不如将这几两肉奉出来。” “妾身只有夫君,若夫君身死,妾身如何能活?还请公子莫要为难夫君。” 妙寒有些恼怒,真要是恩爱无比也就罢了,她母亲也是妾室,若是同样的局面,母亲一定愿意献出自己,可反过来,父亲一定不愿。 也正是有她父母这样的例子在,她才知道真正的恩爱是怎样的,看出凌志根本不关心对方。 这个女人,唯一的依靠是凌志,此刻根本搞不清楚状况,只是本能地维护,害怕凌志被杀了,留她一个人在世上,更可怕。 “什么叫反正是要死,他可曾逼你?”妙寒怒道。 瑶珠低头道:“也没有什么强不强求的。” “似我这样的女子,本不就是……太平为妾,乱世为羊。” 炎奴怔怔出神,隐约感觉到,好像有比胡蛮妖魔,更可怕的东西在阻碍着太平,无形无质,他甚至都说不明白。 妙寒闭上眼,伸出手抓住自己的发冠,用力一扯。 霎时间,如瀑般的黑发洒下,重新扎了个发髻。 “诶?”凌志等人大惊,这才意识到妙寒也是女子,难怪如此追究此事。 妙寒墨眉一扬:“我为安丘朱氏女,官拜秘书令史,自幼读诗书,志在匡扶社稷,救万民于水火。” “如今深陷胡蛮腹地,我欲领百姓北上,再攻齐郡。” “此城当有勇士断后阻敌,凌都尉及所部,有报国杀贼之志,炎奴,你便与他们留下,为百姓争取时间。” 凌志等人一愣。 炎奴亢奋道:“诶对啊,你不是破家报国唯一死尔吗?正好正好,我也是!” “咱们一起去打秃发亚克!” “啊?秃发亚克?”众武者惊悚,本来他们没得选,还真有战死的勇气,但现在刚刚获救,就要断后去打亚克? 现在谁不知道,秃发亚克杀惊世武者如杀狗?他们去拦不就是送吗? 但话赶话到这了,而且炎奴也留下,他们死则死矣,总不能认怂。 唯有凌志惊道:“女子怎可统军?我乃六品士人,你如何能命令我?” 妙寒横眉大喝:“此军由我统帅,如今收服全城,尔等皆归属于我军,若不尊令,军法处置!” “喏……”凌志看了看虎视眈眈的炎奴,只得应下。 “放心,都尉为国死战,为民断后,家眷便托付给我,不必担心。”妙寒淡淡道。 瑶珠一脸茫然,她还在妙寒是个女人的震惊中。 听到这话,看向凌志。 凌志还能怎么说,只能道:“瑶珠,以后你便跟着朱小姐吧。” 他干脆顺水推舟,缓和一下关系。 说着,还看向炎奴,有这大豪侠在,断后也不一定必死。 胡蛮有多少敌人来,他不知道,但只要不是秃发亚克亲至,想来都不足为虑。 众人没有在这耽搁太多时间,妙寒带着军队,把全城的百姓都集结起来。 安排黄半云分发食物,期间炎奴又生产了一些,毕竟现在队伍达到了将近四万人。 而新收的三万难民,大多都是青壮,谁让如此浩劫下,老弱早就死了呢…… 但也由此,民兵队伍可以继续扩大了。 炎奴在一间屋子里,造完一批食物,又刷了刷法力。 妙寒走进来:“行了,你的对手是亚克,你造这么多法力,白白给他做嫁衣。” “也是……”炎奴弄了三千段法力,就没有继续了。 “你依靠化炎之术与其纠缠,他的能量你尽量吸收就是。” 说到这,妙寒趁机考校道:“你可知,此术为何叫化炎,而非化火?” 炎奴愕然一下说:“炎是两把火,所以这招威力比普通火焰大?” 妙寒捂着嘴笑出声:“古人创字,怎会如此肤浅以两把火代表‘大火’?” “炎字的象形,乃是指火光上升之象,意为升腾之火。” “普通的火焰,必须附着于物,如果叫化火之术,说明只能在树上、地上燃烧。” “称为化炎,则取‘火在天上’之意,脱离燃烧物而腾空,是为‘离火’。” 妙寒总是会找机会,教授炎奴一些知识。 教他认字的同时,还会教他相应的道理和背后深邃的文化内涵,这让炎奴常常获益匪浅。 炎奴一想的确,这化炎之术,连他自身都变成了火,真正的妙处在于不需要依附任何燃烧物,可凭空而焚。 妙寒继续说道:“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 “此天火之炎,其德在于除恶扬善。” “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此离火之明,其德在于照耀天下。” “这皆为易经的道理。” 炎奴呢喃道:“书中那么多道理,那太平为妾,乱世为羊,是哪本书的道理?” “……”妙寒低头苦笑,深吸一口气道:“这不是道理,这是现状……” “等我们在高密汇合,我再教你。” 第119章 大战亚克 当日黄昏,妙寒就带领着四万余人,离开了广固城。 他们连夜向北,要去齐郡,除了补充了兵器、甲袍以外,还带走了大量的财物。 无论是之前的饮马镇,还是这广固城,都累计了各种珍宝。 除了修炼资源,还有无数金银玉器。 根据探听,所有珍宝陆续都是要送到沂蒙山的,甚至普通的金银材料,都还要专门加工成精美器皿,再送去。 数千名位于城市中心给秃发氏干活的百姓,就是干这个的。 妙寒第一时间就意识到,这恐怕与平等图腾有关,于是把东西都带上了。 这些都是财富,转进到安全之地,可以购买大量物资。另外路上遭遇到胡蛮或者马贼,关键时刻丢弃财物断后,还可能引起敌军混乱。 总之,这些财宝对于秃发氏有大用,能带走就肯定不能留下。 至此,广固城犹如一座空城。 独留下炎奴屹立在城墙上,身后仅有不到五十名武者,一脸听天由命。 凌志更是心中悲鸣,但也没有办法,乱世如此,身如飘絮。 本以为死定了,可如今又有炎奴这样的高手在身旁,多活一刻也是好的,战死还能留下名声。 “军侯,天色已晚,可要点起火把?” 众人等到夜幕降临,整座城黑压压一片,不仅死气沉沉还有恶臭血腥味。 既然是守城殿后,那总该点起火把,亮起旗帜。 当然,也可以就这么偷摸待着,躲在暗处,等敌人进城。 炎奴咧嘴道:“点,把城墙上都点亮,咱们就是吸引敌人来的。” 凌志等人当即照做,逐渐将整座城点亮,从远处看,城墙上灯火通明,好像城中有重兵把守似的。 炎奴则盘坐在城楼上,继续淬体。 之前几日的认真习武,已经让他全面一元了。 距离二元,也不过是临门一脚。 前三元没什么难度,真气多不怕消耗的话,那反复淬炼总能达到的。 反正亚克境界本来就比炎奴高得多,另外所有超然的力量也能自如掌握。 所以炎奴停留在一元没有意义,不如赶紧到二元,增加自己的可操作性。 “失败!” “又失败了……” 炎奴并不气馁,他做什么事都极为专注,磅礴的真气反复冲击淬体。 等到天蒙蒙亮时,他身体一阵轰鸣,猛地下沉。 直接在一块巨大的青石板上,印下一处凹陷。 “力及百骸原来是这种感觉……” “仿佛身上每一寸肌肤都能控制似的。” 炎奴站起身来,轻轻走出一步,身上沾染的无数灰尘瞬间抖落开。 不仅如此,他的脚印也陷入石板,留下清晰至极的纹路。 这就是武者哪怕能量不如修士,战力也能极高的种种原因之一。 能够把全身力量汇聚起来,那就算是普通人,一掌拍下去也不得了了。 “二元淬体,力及百骸。” “对于力量的感受和控制都精深入微,连带对其他能量的操纵,都更上一层楼了。” 炎奴神清气爽,深吸一口气,调动万年功力,轻轻呼出。 空气一阵扭曲,犹如实质般的一口气箭,飞射十丈,落到城外的地上,噗得一下,打出一个深邃的坑来。 换做以前,他必然声震四方,把周围人都震死,现在却能吐气为箭,威力浓缩。 “哈哈,好玩!”炎奴随手撕下一块布,咻得一下飞出。 那块布片劲射出三十多丈,尚且余力不竭,最后嵌进了远方的一颗大树上。 炎奴又练习了一番,看向远方,荒凉空寂无人。 “天都亮了,一天过去了,怎么还没有敌人来?” 炎奴本以为秃发氏很快就会找上门,没想到自饮马镇一战后,过去了一天两夜,也没有见到追兵。 看来妙寒还是高估了秃发氏的消息灵通程度。 炎奴也无所谓,这个等待时间,正好练习练习法术。 一页纸上除了化炎之术,炎奴还有五大法术自动学会。 分别是化波之术、催华术、元甲术、驱兽术、龙虎术。 催华术炎奴早就见识过,是沈乐陵让植物迅速开花结果的法术。 元甲术他也见过,乌龙老狗当初的护体气墙,就是元甲术的一种分支。 谁都可以在元甲术的基础上,开发出属于自己的护体罩,炎奴体内那么多种能量,大部分都能以元甲术的形式护体。 “化炎与化波,是写一块的,感觉没什么用,还是化炎适合我。” “至于这驱兽术,令百兽震惶,可驱赶任何动物,感觉也没什么用。” “龙虎术还行,法术越多,体魄越强大,一段法力可拔升十斤之力。” 炎奴寻思自己现在是三千段法力,可以在一刻钟内,爆发出三万斤巨力。 这是真正的体魄力量,是临时强化身体的妙术。 “一刻钟的话,在这期间我好想可以不断刷新法力叠加啊。” “可惜有上限啊,毕竟是法术,而非神通。” “按照这法术的说法,最高只能到达一龙之力,即十二万五千斤。” 炎奴嘀咕着连续发动龙虎术。 一个呼吸就能发一次,发完立刻吃了一块大石头,马上刷新法力,又发一次。 如此连续发了四次,就加持到了十二万斤巨力。 炎奴轻轻一跃,落到城内,以纯粹的肉身力量,一拳砸下。 “轰隆隆!” 一声巨响,地上被砸出一个深坑,拳头深深陷入到地下,周围的青石板也都龟裂开,裂缝绵延。 然后炎奴又整个人弹身而起,向后翻了个跟头才站定。 因为土石无法伤害他,所以不用考虑护体,只是会反震而已。 凌志等人就在不远处,看到炎奴打爆青石路的一拳,纷纷道:“军侯神力!” “不咋地,感觉威力好低。”炎奴混不在意道。 凌志眼皮直跳,这威力还低,连真气都没用,一拳打穿了一尺深的青石板。 这世间,有多少人能吃这一拳? 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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