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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法的侵害。” “另外,在基于这一点上,我想对于陈斌的主观行为进行简单的陈述。” “在陈斌有杀人意图的想法的时候,执法人员还没有过来。” “在此期间,陈斌联系了相关的执法人员解决问题。” “那么就说明他虽然有这个想法,可是第一时间想到的解决方案还是寻找执法人员的帮助。” “这才是他的真实目的想法,所以这也就驳回了检方所陈述的陈斌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和事实依据。” “基于以上,我方认为陈斌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苏白陈述完毕,简单的收拢了一下资料。 庭审台席位上。 宋远辉对于检方和苏白的陈述进行了总结。 首先从检方的陈述角度来讲,检方认为的是,陈斌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因为当时李飞和其他人,没有对陈斌实施不法的侵害。 这种不法的侵害,主要针对的是陈斌与何丽娟两人的人身安全上。 并且通过陈斌的口供不足以形成证据链来反驳陈斌,没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 但相对而言。 苏白的反驳更为犀利。 苏白的反驳主要针对的是合法权益。 吕安描述的合法权益单单指的是人身安全。 而苏白则是从何丽娟遭受到了羞辱,遭受到了污言秽语的恶心。 并且面对李飞与徐冰两个人暴露隐私的拉扯,人身自由和尊严上面来进行的合法权益的答辩。 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陈述了陈斌有报警行为。 也就是说,陈斌在自己母亲受到侮辱的杀人意图后,依然进行了报警行为。 那么从这一点,可以对陈斌的主观意图进行判定。 为什么? 因为哪有想要杀人,但是去报警的? 即,从这一点来反驳了检方提出来的只有口供的证据。 在听完双方的辩诉,以及将其总结完毕后。 宋远辉心里面有了判定的想法。 但是.… 在双方的陈述当中,这里面还涉及到了一个重要的因素。 那就是执法人员.… .…. PS:求月票~ 第192章 判定:非主观故意!网友热议! 根据双方的表述和苏白陈述的反驳意见。 现在关于陈斌的主观意愿判定,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了。 毕竟.…. 在陈斌出现故意想要让李飞和徐冰死亡的想法后,是有一个报警的行为。 这么一个行为可以判定为对于陈斌先前的主观故意伤害做出了一个否定。 基于这一点,再通过其口供,就能够判定其主观意愿,为非故意犯罪。 针对于陈斌的行为,剩下的答辩就很简单了。 宋远辉在心中默念。 只是.…. 这可是在庭审直播啊! 苏白直接以这个报警行为作为辅助陈斌主观意愿的证据。 这个案子热度那么高,等到庭审直播画面传播出去,大众对于这个案子的判决以及其他方面进行讨论的时候。 肯定会对于为什么报警了还导致了这件案子的发生,这一问题进行激烈的研讨。 是件麻烦事。 不过.… 后续就算是闹出来多大的舆论,造成了再严重的情况和他们法院都没有关系,他只需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就好了。 .…. 宋远辉在心中默念,目光从诉讼材料中移开,敲响法槌:“根据双方的辩诉。” “现进行以下的总结。” “根据检方的说法,陈斌在看到自己母亲被欺辱的时候,对李飞等人产生了恨意,以此来认定,陈斌在后续的行为中,存在着故意的犯罪行为。” “对于检方的提出来的这一观点。” “合议庭经过商讨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结合着主观和客观的事实,做出以下判定:” “一:在陈斌对李飞等人产生恨意时,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学上对于故意犯罪的理解与适用,陈斌不构成故意犯罪的条件。” “二:补充证据有:陈斌自身的口供以及在产生这个想法时,后续有报警行为。” “通过报警行为,可以看出,当时陈斌对于自身的恨意,可以控制住,并且采取的是正确的方式,也就是报警进行处理。” “三:根据当时的场景,从主观和客观的事实来说,陈斌在一开始有冲动犯罪的想法,但并没有实施,而是在李飞与徐冰等人,对陈斌的母亲何丽娟进一步侮辱的情况下,采取的行为。” “基于以上。” “合议庭经过商讨,判定在本案当中,陈斌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行为。” 咚咚! 法槌敲响。 “各方有无异议?” 这一次宋远辉敲响法槌的判定和上一次完全不同。 上一次敲响,是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行为。 而这一次,是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行为。 这个判定一旦成立,那么陈斌将不会被指控为故意杀人和故意犯罪,直接从死刑拉到了有期徒刑。 对于法院的这个判定,苏白肯定同意。 “我方无异议。” .…. 检方席位上。 面对这个判定,吕安表情平静。 在苏白进行反驳,并且提出来,陈斌报过警以后。 他就已经知道了,合议庭可能会对陈斌判定非主观上的故意。 对于这一个判定。 他作为检方该陈述的已经陈述完了,的确没有什么好有异议的地方了。 只是.…. 非主观上的故意,只是判定成了非故意杀人。 在这个案子当中,他并不认同陈斌是正当防卫。 为什么? 因为对方造成了两个人的死亡,三个人的重伤。 尤其是这个案件,还是他提出来的指控陈斌故意杀人,推荐刑期死刑。 判定非故意杀人也就算了。 可是如果判定成为正当防卫行为,那么他这个检察官,怎么说.…. 显得水平也太低了。 一旁的张梦看出来了吕安的想法,眼神示意其放平心态。 吕安深吸了口气,默默点了点头,随后开口:“审判长,我方无异议。” .….…. 而这时候,受害方席位上的死者家属,向自己的律师询问: “律师,这个不影响咱们要钱吧..?” 委托律师:“.….” “不影响。” “那就好,不影响拿钱就行。” 李飞的老婆认真点了点头。 另一边徐冰的家属,同样开口询问,得到了答案,脸上的表情瞬间缓和不少。 这个案子对于他们受害人家属来说,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拿钱。 所有的判定都是围绕着这个来进行的。 不影响她们要钱就行。 对于李飞的老婆和徐冰的家属而言。 他们对李飞和徐冰没有什么太大的感情。 因为李飞和徐冰两个人作为讨债人员,平常在外面吆五喝六的讨债。 讨完债了,能够拿到很多钱,可是却一分都不拿回家里。 挣了钱了,就在外面乱搞。 就拿李飞的老婆来说,照顾两个孩子,全靠自己平常打零工补贴家用。 以及李飞的父母救济。 而李飞却不管不顾,回到家了,甚至还会对家人辱骂和动手。 徐冰家里面的情况和李飞家里面的情况差不多。 所以两个人的家属对于其自然而然没有什么太多的感情。 甚至对于两人家属而言,这反倒是一件好事。 .….…. 庭审场上。 在这个判定结果下来后,最高兴的应该是被告方当事人。 在听到判定结果。 陈斌的脸上激动的通红,他知道,他不可能被判死刑了! 一旁的何丽娟惆怅的脸上,瞬间转化成欣喜。 虽然她不懂法律,但是对于这个判定,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在陈斌被羁押期间,她作为母亲,了解过很多相关的法律内容。 大致上都是一些关于犯罪杀人了怎么样才能不被判死刑。 或者说,怎么样才能判决一个死缓。 其中就有提到过故意和非故意的区别。 判定非主观故意,意味着陈斌,直接变成有期徒刑了! 何丽娟激动的望着苏白,李雪珍在一旁轻轻拍着肩膀:“相信苏律师..” “好的..” 何丽娟神色认真的点了点头。 .….…. 与此同时,罗大翔直播间内。 评论区不少粉丝评论,大部分都是针对审判长这一判定的。 “哈哈哈!卧槽!苏律师太凶了吧,这么一个故意犯罪的指控,被苏律师这么一弄,直接变成非故意了?那岂不是要无罪释放了?” “判定为非故意只是说肯定判不了死刑了,哪里来的无罪释放,这个案子如果想要判定无罪释放,很难,毕竟造成了两人死亡,三人重伤!” “也是!但从死刑变成有期那也非常的牛了!” “的确!” 在其他人评论庭审上,相关的事宜的时候,评论区突然冒出来了一个不同观点的言论。 “这场庭审,苏律师打的的确牛。” “不过比其这个,我更关注的是针对当时情况,为什么没有人赶走那群闯进陈斌家里面的讨债人员!“ “要知道,那群讨债人员可是已经进入陈斌家里面了!我不是太懂法,但是我也知道这群讨债人员进入陈斌家里面,已经相当于侵犯他人的权利了吧?!” “应该已经构成违法行为了吧?” “当时如果把这群讨债人员从陈斌的家里赶出去,处理了的话,估计现在肯定不会有这么一个案子了,也不会造成那两个讨债人员死亡的情况了吧!” “艹!你说这个我才反应过来,这件事情的确哈,看苏律师的辩诉,好像是这群讨债的没有被赶走,所以才越来越嚣张,后面直接对陈斌的母亲何丽娟动手的!” “说起这个,我突然感兴趣了!这场庭审后续,该不会苏律师又是直接打完庭审,扭头就去监察审查部门?打完官司,半个小时就到?” “咳咳..我觉得不至于,苏律师是南都的,南都的部门他去的多了,知道在哪里,北都的可能需要一点儿时间,我估摸着可能需要一个小时吧。” “哈哈哈,狠狠期待了!!” “+1+1+1+1+1+1....” “.….” 罗大翔望着评论区中的讨论,微微笑了笑。 按照苏白的个性。 针对这种情况,肯定不会就这样算了的。 苏白的个性就是针对于他所接手的案件,对于那些违法犯罪的人员绝对不会遗漏。 后续的话.… 如果不出他所料,应该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子要打。 不过,目前针对陈斌的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果。 暂时需要先看看目前的这个庭审情况。 只是.… 陈斌这个案子,再怎么说也造成了两死三重伤的,无罪释放.…很悬。 上一次齐丰案判定无罪,那是因为当时的审判长有推动正当防卫的想法。 并且还是高院副院长,级别相对来说大一些。 而陈斌这个案件是由中级法院进行审理,审判长的级别相对来说较低,判的会比较保守一些。 以上这些都是罗大翔的推测。 至于怎么判决,他也不是很清楚。 摇了摇头,没有继续想下去,罗大翔将目光重新放在庭审场上。 .…. 庭审场中。 审判长席位上。 宋远辉针对陈斌的主观进行判定,且听到各方均无异议以后,微微点了点头。 这个判定没有异议就行。 那么接下来的进展,就可以更好的推进了。 针对双方的陈述,宋远辉能够看的出来,这场庭审,其中一方要求的是判定正当防卫,还有一方要求的判定是有罪。 苏白的想法非常明确,那就是做正当防卫的答辩。 而针对检方接下来的辩论方向也非常的明确。 既然非故意,那么就会以防卫过当的行为进行陈述。 其实在这场庭审中,苏白已经胜诉了,但是还是那句话。 对于苏白而言,胜诉不是目的。 目的是胜多少! 咚咚。 法锤敲响,宋远辉看着诉讼材料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证明开口: “各方均无异议,根据被告方提出来的,你方认为陈斌是在行使正当防卫,那么你方认为陈斌进行正当防卫的理由是什么?” “下面请被告方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 “好的,审判长。” 听到审判长的询问,苏白知道这是最后的判定了。 轻呼口气: “我方认为,陈斌进行正当防卫的理由是: 在李飞和徐冰等人,在当时的情形之下,对于其人身自由和尊严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严重的侵害。” “并且这个不法的侵害是一直在进行和持续着的。” “我方实施的行为是为了阻止李飞等人对我方继续实施不法侵害。” “即我方认为我方属于正当防卫。” .… 咚咚! “检方有没有什么要讲的?” 吕安开口: “有的审判长,我方认为对方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 “首先,根据正当防卫的理解与适用,以及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防卫不适时,假想防卫,防卫过当,防卫挑拨,偶然防卫。互相斗殴等。” “在陈斌这个案子当中,显然是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 “首先来说,判断防卫是否过当,应当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及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时机,手段,强度,所处的环境和损害的后果等情节。” “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且并不十分紧迫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致人死亡重伤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中第20条第二款规定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在陈斌这个案子当中,李飞和徐斌等人对于何丽娟与陈斌的不法侵害,显然只属于侮辱以及轻微的殴打,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与损伤。” “但是陈斌使用刀具对于其他人造成了两人死亡,三人重伤以及数人轻伤的局面,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所以我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以防卫过当中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进行判定。” “基于以上行为,我方要求法院对于陈斌的行为严重判处。”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了。” 陈述完毕。 吕安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 法院判定了陈斌非故意。 依照法律条例和解释,他没有任何的意见。 可是判定正当防卫,这一点他并不认同。 因为陈斌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 当然,吕安的陈述需要法院进行判定。 PS:求月票~ 第193章 对方非法侵入我家,我正当防卫,还有问题?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防卫限度。 防卫的限度问题。 大概意思就是施暴方对你进行的不法侵害会产生多大后果。 和你对施暴方进行的防卫行为产生了多大的后果。 两者相比较,有没有明显的不对称。 就比如说,对方只是对你进行言语上的羞辱,只有轻微的推搡动作,你反手把人给捅了,造成了对方重伤或者是死亡。 在这个过程中,就算你是防卫行为。 可是也会被以防卫过当判刑。 因为对方的轻微推搡,对你造不成太大的威胁,反而是你的防卫行为,对别人造成了巨大伤害。 显然属于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超过必要限度就属于防卫过当,而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 在吕安陈述完毕。 审判台席位上宋远辉简单的整理了吕安陈述的相关情况。 “检方已经对于相应的情况陈述完毕。” “请被告方诉讼代理人进行陈述。” “好的审判长。” 关于限度的问题... 苏白也清楚,在这一点上,想要进行辩诉是比较麻烦的。 主要是需要看审判长对这个案子,以及在不法侵害中。 对精神和人身自由与尊严不法侵害行为的判定情况。 按照以往的判决来看,陈斌很有可能会判定成为一个防卫过当。 并且吕安陈述的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联系,陈述的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如果审判长站在这个角度来判定,那么,陈斌的刑期可能会判的相对来说比较重。 所以苏白的答辩需要从对正当防卫的理解。 以及从如果审判长真的站在了吕安的角度,那么如何来减缓降低对陈斌的判决刑期这方面进行陈述。 说白了。 就是接下来的陈述,即使不能让陈斌达成正当防卫,也要尽量降低防卫过当对于陈斌的刑期判决。 理清楚这层思路。 苏白低头抽出诉讼材料开始陈述:“审判长。” “我方并不认同检方的观点。” “以下是我方对于这个案件的相关答辩:” “首先是从案件的整体来看。” “在案件整个发生的过程当中,陈斌行使的防卫行为,是在不法侵害一步步升级当中造成的。” “在案件一开始发生的时间点。” “李飞等人只是进行口头上的威胁和辱骂,后面上升到了行为。” “在行为伤害的过程当中,何丽娟遭受到的不法侵害,有非常多种。” “包括但不仅限于语言上的侮辱。” “甚至.…闯入何丽娟家中的违法人员,还进行了肢体上的动作。” “在这种不法侵害的不断升级和不断的加大当中。” “如果没有陈斌的防卫行为,那么后续产生的影响会不会更大?” “李飞和徐冰等人对何丽娟言语上的侮辱,并且付出了实质性的动作,那么下一步会不会继续进行侵犯的行为?” “我想请合议庭成员,考虑到这一点因素。” “另外。” “通过李飞和徐冰等人在陈斌家的行为,根据提供的证据显示,已经很明显的看出对方的讨债行为。 已经超出了普通的违法犯罪而不是检方口中的轻微侮辱。” “这几点都是需要考虑到的。” “并且,在这个案件当中,最重要的还有一点,那就是李飞等人是非法侵入陈斌家中。 对于陈斌和何丽娟进行侮辱和限制其人身自由。” “相当于说李飞和徐斌等人是非法闯入到了陈斌和何丽娟的家中实施了犯罪行为。” “陈斌和何丽娟有权利对于李飞等人的非法侵入实施防卫行为。” “根据刑法中第245条,非法侵入住宅罪。” “指的是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过他人要求退出而无理由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条件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责任人,客观条件是非法。” “李飞和徐冰等人达成了以上两种条件,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即,在案发的整个过程当中,李飞和徐冰等人都处在一种非法侵入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陈斌实施的行为,应该属于防卫行为,且由于对方不法侵害的进一步升级,不能预测到接下来将要发生的是什么。” “在这种特定的情形之下,我方认为,陈斌做出来的防卫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主要因素是限度。 可是... 李飞和徐冰等人是属于非法侵入住宅! 并且伴有实施犯罪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限度的问题应该怎么认定? 就算吕安控告陈斌超出了防卫的限度。 可是对于非法入侵住宅并伴有犯罪情况的实施,他能够反驳吗? 肯定不能! 在防卫行为当中,能不考虑这一点因素吗? 肯定也不能! 李飞和徐冰等人的非法入侵本来就是非法行为,在这个过程中,遭受到了意外情况。 应当怎么判定? 再有一点,也就是其他因素的考量。 李飞和徐冰等人在非法入侵的过程中,高达十几人,一方是十几名成年男性的讨债人员,另一方是一对母子。 这种情况下。 一般来说,审判长都会考虑到这种环境情景。 来对防卫行为以及刑期进行相应程度的判定。 .…. 审判长席位上,在听完苏白的陈述后,宋远辉将关键信息记录了下来。 “检方,请你方陈述。” “好的。” 吕安明白苏白的反驳点在哪。 苏白是想要让陈斌被判定为正当防卫。 所以利用了李飞和徐冰等人非法入侵的这一行为,来对正当防卫这一情形做出辅助。 对李飞和徐冰等人非法入侵这一个事实,吕安没有任何的异议。 也应该考虑到,防卫的行为当中。 对于这一点,吕安反驳不了。 可现实的情况是,非法入侵属于对于李飞和徐冰等人的罪行控告。 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这两者之间不构成具体的因果关系。 说白了。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最主要的还是限度问题,不是因为徐冰和李飞的非法入侵就能够判定成为防卫过当的。 根据这一点,吕安进行了陈述。 “审判长,针对被告方诉讼代理律师所陈述的李飞和徐冰等人具有非法入侵的行为。” “我方不进行任何反驳。” “但是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是由具体的限度来进行判定的,我方依旧坚持认为,陈斌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构成了防卫过当。” .…. 宋远辉在听取了吕安的意见,接着看向了孟浩。 “商议一下吧。” “嗯.…” 审判台席位上,宋远辉敲响法槌:“检方和被告方的陈述意见,合议庭已经听取。” “针对于陈斌的防卫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双方还有没有什么要继续进行陈述的,或者是提交事实依据的?” 苏白:“没有要继续陈述的内容。” 吕安:“检方没有。” 咚咚! “既然双方都没有任何需要继续陈述的,那么现在进入休庭。” “开庭后继续审理。” 伴随法槌落下,合议庭成员起身,离开了庭审台席位。 望着合议庭成员离开的背影,苏白轻呼了口气,揉了揉眉心。 这个案子算是已经进入到了最后的商讨判决阶段了。 其中,商讨的最关键的问题,应该就是他提出来的李飞和徐冰等人的非法入侵。 如果认定了主要过错方是在李飞和徐冰等人的身上。 那么说不定合议庭成员会通过这一点,促使陈斌达成正当防卫的条件。 当然.… 就算是不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李飞和徐冰等人入侵住宅这一犯罪事实成立。 合议庭成员考虑到这一点,肯定会对陈斌的刑期有所减免。 .…. 与此同时。 宣布庭审休庭,商讨室内。 宋远辉看向孟浩,揉了揉眉心随口抱怨了一句: “这个案子.…热度很大,牵连到的犯罪事实很多,相对来说比较复杂,你觉得应该怎么判定这个案子?” 孟浩眉头紧锁:“这个案子你心里面应该也有判定吧?” “陈斌拿刀具和对李飞等人造成伤害的这个过程中,属于防卫行为,这个已经进行过判定了。 最主要的是在于陈斌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属于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判决主要因素是防卫结果的限度问题。”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我个人认为应该判处一个防卫过当,因为在这个案件当中,存在一个很明显的因素,那就是不管怎么说,在李飞和徐冰的主观当中,主要目的是进行讨债。” “虽然有不法侵害,但是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讨债,并没有对何丽娟和陈斌两个人造成实质性较大的伤害。” “而陈斌的防卫行为造成了两人死亡,三人重伤,虽然在主观上是进行防卫,但是这种伤害的程度明显已经超过了必要限度。” “如果让我来判定,我认为陈斌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但是刑期的话就不好说了.…需要考虑到其他种种因素。” 这个时候,史家明接话:“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造成两人死亡,三人重伤,明显超过限度!” “生命权至上,在刑期上,我觉得应该对于陈斌的防卫行为进行重判。” 对于史家明的接话,宋元辉直接没有理会,而是看着孟浩陷入了沉默。 沉默数秒后再次开口: “可是你们有没有考虑到一个另外因素,那就是李飞等人的非法闯入,是有十几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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