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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赵振国带回到了怀里。 站稳后的宋婉清,无声的叹了口气,看来是自己今天的行为,惹得他心寒了。 最近的他,起早贪黑,极力的在维持着这个家,“今天的事情是我不对,我不该骗你的,以后不会了。” 听到自己媳妇的话,赵振国紧了紧搂着她腰的力道,闷声哼了一声,脸在她光滑的脖颈蹭了蹭。 第82章 “媳妇儿,以后我会好好挣钱的,不要再委屈自己了,我给你钱,你想怎么花都行。 “我就想你吃好,睡好...” 宋婉清轻轻拍着他后背,漂亮的眸子里带着笑意的光芒,低声应了声。 “嗯,知道了。” 此刻的赵振国,没了先前的挫败感,原来男人撒娇也是有用的,嘴角都裂到了后脑勺了。 察觉到他动作的宋婉清,按住他手说道。 “别,等一下。”说着从他怀里出来。 撩开帘子看了一眼外面,确定李甜甜还没进来,又折了回来,拉着赵振国走到床前,小声询问道:“藏好了吗?” 见她神神秘秘的样子,惹得赵振国稀罕得紧。 重新把人拉入怀中,低下头,低头吻了上去。 热燥的大手,钻入毛衣下,摸着软滑细腻的肌肤。 仰着头的宋婉清,张着嘴,笨拙地迎合着他的吻。 在感觉到媳妇的回应后,赵振国的吻变得凶猛如潮水。 察觉到他手向下移动的时候,腹部一阵热流席卷而来,差点儿忘了,自己来那事了,抓住他粗壮有力的手腕,气息不稳的说道。 “别,我来那事了。”声音细小如蚊。 赵振国听到媳妇说的,停止了下移的手,压根不清楚,媳妇来那事的时候,用的是什么。 对视上她带着水雾潮湿的漂亮眼眸,在那红润的朱唇上啄了啄,鼻息喷洒着热气,看着自家媳妇问道:“你下面垫的是什么?” 这一动作,使得宋婉清下意识的推着他,漂亮的眸子里带着一丝警惕地防备问道:“你一个大男人,问这做什么?” 见媳妇这个反应,赵振国知道她是误会了,他上辈子好像确实很禽兽,媳妇来那个的时候,他也不放过她。 低头在自己媳妇光洁额头上亲了亲说,“明天去城里,我想让你买点这方面的用品。” 他压根不知道,在这个资源匮乏的年代,这些女人每月的那几天,是怎么过的。 忍受不舒服也就算了,若是再没有这方面的用品,那真的是太悲哀了! 第83章 听说,女人痛经的时候,十分的难受,身为男人,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但是上辈子,自己一个女秘书,脸色发白,走路都走不稳。 询问才得知,是来月经痛经导致的,因为家里的男人好吃懒做,她一年到头,只能像头牛似的拼命地工作,养活一家子老小。 秘书的话,禁不住让自己想到自己去世的媳妇....... 所以他公司的女员工,每个人每月都有一周的特殊假期。 在他陷入走神之际,宋婉清对他的话,明显有些错愣,看着压在身上的男人眼里带着一种自己看不懂的哀痛,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流露出这种神情。 只是他为什么会突然关心女人这种事,难道别人家的男人,也会关心自己媳妇这方面的事情? 自己用的是在没出嫁时,购置的一些碎布料,缝制的布兜,装的草木灰,来回清洗着使用。 现在用的那个其实早该换了,可嫁给他后,连糊口都难,更别说买碎布缝制些新的,所以还是用之前那些,洗得像筛子一样,草木灰都顺着腿往下掉。 赵振国见媳妇敛着眼眸没说话,什么都明白了,惭愧地不敢再聊下去,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亲。 “明天缺什么,咱都一起采购回来。”说着从她身上起来。 拉起被子,给她盖在身上说道。 “你先躺会儿,我去烧盆热水过来。”说完起身迈步走了出去。 望着他消失在视线的背影,宋婉清掀开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衣服,来到小床前,看着还在睡的女儿,给她整理了一下盖在身上的小被子。 然后拿起纸布萝,放在腿上,理了理团起的尼龙线球,开始动手,织毛衣起了线衣。 这还是上次去镇上,给他买外套的时候,看到有卖尼龙线的,就称了点,缠着自己的旧毛衣,准备给他织个线衣。 烧好热水的赵振国,端着水盆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媳妇坐在板凳上,低头织着线衣,看颜色,还有腰圈,明显是织给自己的。 这一幕,烧得他心里暖烘烘的,烫得眼都有些发酸。 上辈子的自己,太畜生了,活该会孤独一生,深呼吸了一口气,缓解好此刻的心情,将水盆放在支架上。 “媳妇,这是给我的吗?” 宋婉清抬起头,瞧着凑近的那张俊脸,往后仰了一下身体,稍微与他拉开了点距离。 “天儿马上就冷了,看你之前的线衣穿得都破洞了。”说着又垂下眼眸,继续这手上的动作。 熟练灵活的针,线,在她手中,编制出漂亮的花纹。 听到媳妇的话,赵振国心里说不出的甜蜜,原来这就是被媳妇关心的感觉,眼里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第84章 赵振国早早起床上山,来到一片果树密布的林地,在这里等候过来觅食的鹿群。 鹿食草,但也尤为钟爱甜蜜的浆果。秋季正是野果成熟的季节,每当秋季来临鹿群往往会离开开阔的草地,集群来到危机四伏的森林里,寻觅掉落在地的果子。 赵振国坐在一棵最大的果树上,俯瞰方圆几里的林地。他把全身气息收拢,完全融入这片树林中,没多久,远处的密林传来两声类似呦呦的鸣叫。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梅花鹿伴随着这种古怪的叫声出现在远处,鹿群一点点靠近,赵振国紧贴树干。 这群梅花鹿约有近四五十头,橙黄色带斑点的皮毛与落叶融为一体,如此完美的保护色让人不得不感慨自然的神奇。鹿群渐渐聚拢到树下,捡食地上的果实,赵振国很快选中了其中一头。 搭枪,瞄准,扣动扳机,动作一气呵成。 子弹悄无声息穿过树梢,而后稳稳的扎进梅花鹿的后腿中。鹿群四下逃窜,受伤的梅花鹿本能往林子逃去, 不得不说人类发明的枪这种武器非常高效,百米外便可发动突袭,悄无声息夺人性命。 他跳下树,寻着血迹找去,把梅花鹿抓住了。 准备回去时,赵振国注意到满树野果,想到什么,他往一片熟悉的林子走去。 秋季是果季,山里随处可见成熟的果子,特别是柿子,一结就是满树,红彤彤的柿子就像大自然的灯笼,是自然界庆祝丰收的独特方式。他寻着记忆找到一棵柿子树,特意挑又大又红的摘,直到装满一个箩筐才打道回府。 本以为媳妇会乖乖听话好好休息,却不想把孩子哄睡后又在干活了。 宋婉清似乎很开心,她把湿衣服摊开晾在架子上,洗净的衣服还滴着水,水珠成串落下,被阳光一照就像五彩斑斓的珍珠,绚烂夺目,映出漫天七彩云霞,也映出他由衷绽放的笑容。 目睹一切的赵振国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媳妇儿。” “振国。”听到声音宋婉清转过身来,看见是他随即笑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如今正是秋柿成熟的时节,我回来的路上正巧看到了,就摘了些回来,待会儿你吃些,你太瘦了。”赵振国把柿子放在石桌上。 李甜甜还没下工回来,赵振国赶紧下手处理着梅花鹿, 宋婉清本来在水沟边淘衣服,习惯性偷偷瞄向赵振国时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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