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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性,大多为金发,该犯罪人选择受害者的倾向有可能与其过往经历有关,此人青少年时期有可能是某种暴力行为的受害者,他选择受害者的原则很可能是根据对他施加暴力的年长男性的特征而来。 该犯罪人有频繁挑衅警方的行为:无论是杀害未被定罪、或未被按照应有程度定罪的罪犯,还是在事后写信向警方告知凶案发生地点,都可视为对警方的挑衅。该犯罪人反侦察能力极强,且对自身有膨胀的自信心,危险性极高。 如果维斯特兰钢琴师在其他州确实犯案,而犯案之后显而易见地没有通知警方的话,示威和联系警方就并不是这个凶手获取快感的必须方式。因此,也不能说“膨胀的自信心”或“对警方的挑衅”之类的话。这种鲜明的作案方式只是为了把他和其他州的某些凶案区分开来,使人们不至于怀疑到他身上。 站在这样的角度来看,他并非“自信”——而是极尽地谨慎,大胆而果断,反侦察能力也确实很强。维斯特兰钢琴师可能试图把自己伪装成另外一个类型的杀手,从而引开WLPD调查上的注意力。而且从目前来看,这种手法确实效果显著。 有人认为维斯特兰钢琴师是比礼拜日园丁更危险的罪犯,我并不这样认为。比起维斯特兰钢琴师,礼拜日园丁的出发点是更加奇异的、梦幻的、不可捉摸的。 我更好奇的一点是,这两个连环杀手同居住在一个城市里这么长时间,他们对对方有何看法?如果有那样一个机会的话,他们会成为对方选定的猎物吗? 我衷心希望有一天可以看见这样的场景,那一定十分有趣。 注: 鉴于“文章完结必被盗文”的普遍现状,本文将在正文部分插入一些对阅读盗文txt小读者的“友好而亲切的交谈以及妙趣横生的警告”,因为只因为正文部分最容易被盗文爬虫爬取,也最容易被阅读盗文的小读者看见。 这里是跨越时空(……)与未来必将下载此文盗文阅读的小读者们进行的第一次交谈——因为我知道某些以此牟利的人不会看文案处禁止转载的条目的——按照先礼后兵的原则,我们先从“亲切友好”的部分开始。 Q:为什么不建议小读者阅读《酒与枪》的盗文? A:因为txt格式会给读者带来糟糕的阅读体验。这个文手喜欢把不同剧情线穿插在一起写,还特别喜欢在正文中插入碎片化的回忆杀。有的时候,现在的时间线和回忆会写在同一个段落里,仅用不同的字体标识出来——而众所周知,txt文档并不能设置不同字体。 设想这样的场景:你阅读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会把三十年前的剧情和现在的剧情放在同一个段落里,并且不用任何词提示你时间是什么时候转换的……我相信一般小读者都不会非常快乐。 已经阅读了 第一章盗文的小读者,我很确定txt里没有单独给句子设置下划线的功能,那么问题来了:请问你们发现本章的内容是一份档案和某人写在档案页边上的批注了吗?又请问,哪些是档案内容、哪些又是批注呢? Q:所以说,假设我没有废文账号,就根本没法看这篇文了? A:是啊,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Q:我偏要阅读盗文,作者能怎么样呢? A:作者当然并不能怎么样,作者又不能爬网线过去打你。 但是正如前文所说,作者决定在某些章节中抽出一点空来警告阅读盗文的小读者,而那确实是“妙趣横生的警告”。 “这算不算抄袭啊?” 众所周知,维斯特兰市治安极差。 2016年才过四分之三,今年维斯特兰市的犯罪率不降反增,保持着平均每天发生十起枪击案的傲人成绩;单八月份就有九十人被杀,在夏天还未结束之前,全市已经发生了超过五百起谋杀案。 维斯特兰市任何一位经常跟凶杀案打交道的人都早已习惯了一天三班倒的日夜待命生活,半夜被一个电话叫起来赶往犯罪现场,简直就是他们乏味的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当阿尔巴利诺·巴克斯带着一身香水味从他那辆雪佛兰上下来的时候,还只当这是一次平常的出勘现场。 这时是凌晨三点多,一片荒凉黑暗的小树林外头拉着警戒线,枝叶稀疏的树枝被警车顶灯映出了各种诡异的颜色。维斯特兰市警察局的巴特·哈代警官就虎视眈眈地守在警戒线前面,像是一只毛都炸起来的狼犬:他这样子就足够说明事情不同寻常了。 哈代警官一抬头,就看见法医局经验最丰富、手法最精湛的法医脸上带着大大的笑容朝案发现场走过来,手里提着法医勘探箱,身后是那辆与“案发现场”这个词格格不入的红色跑车。阿尔巴利诺的头发乱糟糟的,看上去像是被谁的手指反复弄乱过,连他的皮带扣看上去都是被匆匆系上的。 哈代站警戒线外面站着等了他一会儿了,现在案发现场里面正工蜂一般忙碌着一群犯罪现场调查小组的科学家,在他们拍照固定完证据之前,倒不忙着让法医马上进去。等阿尔巴利诺一走过来,哈代就闻到了他身上那股须后水、香水和酒精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这让警官不禁皱起眉头来:“你没喝酒吧,阿尔?” “什么?绝没有。”这年轻法医有些夸张地睁大眼睛,就好像想要说明他真是个有职业操守的人似的,“不过你确实打断了我和两个漂亮姑娘的美妙夜晚:非常、非常美妙的夜晚。” 这话说得半真半假:阿尔巴利诺确实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不过他并没跟姑娘调情,而是远远地观察着那些姑娘:只有在你置身事外的时候,你才能对全局有一个总体的认识;他花了几个小时观察那些浓妆艳抹的女孩,他不喜欢那些脂粉和香水的味道,不过他相信如果褪去那层皮肤,她们能变得更美。 哈代当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而是挑起眉来:显然这位尽职尽责的警官一点儿也不想知道阿尔巴利诺和谁度过了什么夜晚,在他心目中,也就只有这个不靠谱的人能在第二天还有早班的情况下玩物丧志地跑出去跟女孩子调情。但是阿尔巴利诺肯定听不到他的腹诽,这位法医不思悔改的精神他们都有领教了。 阿尔巴利诺好奇地往哈代身后张望,语气依然没心没肺的愉快:“我可以进去了吗?” ……哈代花了两秒钟思考着是不是一个隐晦的荤段子,他希望不是。 “等CSI的人出来吧,犯罪现场有些复杂,他们拍照完成之前你别进去乱踩。”哈代自动无视了心里那点纠结,“而且我们还得等奥尔加来。” “奥尔加?”阿尔巴利诺忍不住问道:奥尔加·莫洛泽是维斯特兰州立大学的一名犯罪心理学教授,WLPD的顾问,一般的案子可不着她出动的,“你把她也叫来了?” 显然事情可能比阿尔巴利诺想得还要大条,之前哈代给他打电话让他赶到案发地点的时候也没细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还以为就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谋杀案呢——当然咯,“普普通通”的谋杀案指的是超级血腥超级残忍的谋杀案,这就是首席法医官的生活。 现在,这位眼睛下面挂着大大的黑眼圈的警官疲惫地叹了一口气,用那种说了大家都懂的语气简单地说:“维斯特兰钢琴师。” ——阿尔巴利诺确实懂了。 “维斯特兰钢琴师”是个连环杀手,更确切地说,在维斯特兰市一直犯案、却从未被抓住过的连环杀手一共就两个人,一个是哈代口中的这个钢琴师,另一位是喜欢往死尸上插花的“礼拜日园丁”。 因为钢琴师犯案手法残忍,死者还都是罪犯,媒体可喜欢这位钢琴师了。按照他们最喜欢的那种煽动性说法,他是“整个维斯特兰市首屈一指的连环杀手”。 当然,从阿尔巴利诺个人感情的角度来讲:他觉得这个钢琴师顶多排第二,因为你总不能因为有的杀手喜欢折磨活人、有的杀手喜欢分尸死人,就把折磨活人的杀手看得比分尸死人的杀手更变态,对吧? 哈代显然不可能知道阿尔巴利诺心中还有个秘密的连环杀手排行榜,这警官满面愁容,头发似乎每一秒都因为这些见鬼的连环杀手而变得更白,他对阿尔巴利诺说:“我今天在局里加班到凌晨,下班之前发现钢琴师把一封来信混在了我的邮件里。” 正是如此,“维斯特兰钢琴师”是一个喜欢在作案之后往警局寄信、告知警方他的案发地点的精神病,这真是一种盲目的、膨胀的自信心,但是即便如此,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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